各二级教学单位🐑:
根据《富达官方选拔与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管理办法》(沪二工大人〔2011〕197号)的文件要求🍒,富达对富达官方优秀青年教师(培育)开展期末考核。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⛹🏼♀️:
一、考核对象
2015年度获得“校优秀青年教师(培育)”称号的教师。
二、考核内容
获得称号的教师在培养期内🧜🏿♀️,在教学♓️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。
三、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
2月15日—28日 教师本人填写《富达官方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》(第一到第五项)(一式二份)。附件材料🐙🕑: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(所发表杂志封面🥪、目录和论文首页)、著作(封面、目录🎦、封底复印件),论文被SCI🔛🧑🏻✈️、EI检索的证明(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);培养期内取得的课题、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(复印件);其他反映培养期内主要业绩的材料(佐证材料一式一份,装订成册)。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成果必须署名富达官方🪖。上述材料一并交到所在部门🔋。
3月1日-10日 所在部门审核材料🏄🏼♂️,在《富达官方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》(第六项)填写考核意见后递交到人事处👩🏻🏭。
3月16日 教师汇报,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🔋。
请汇报人3月10日前将附件1、2及汇报PPT电子文档发至附件1🌟:2015年度校优青总结报告.doc
人事处
2017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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